上海青浦华新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项目(2013-2015)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华新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项目(****-****)采购公告上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华新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公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B.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相关网址:***.******.***.gov.cn);未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C.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D.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E. 投标人须有在上海地区类似工作经验。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G. 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华新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项目(****-****)*、采购编号:QPZFCGFS****-****、采购预算:***.**万元*、采购内容:绿化养护、陆域保洁、绿化种植。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投标人的资格证书; *、类似工作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弄**号楼上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标书售价***元/本。招标代理:上海******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弄**号楼邮编:******联系人:徐晓勤电话:***-********传真:***-********招标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地 址:青浦区华新镇联系人:谭工电话:***********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询问或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