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第五监狱监内食用大米定点供应商选定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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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受浙江省第五监狱委托,就监内食用大米定点供应商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YG****-FW***-ZFCG***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选定食用大米定点供应商*年预计供货数量为******kg。详细的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投标人取得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具备独立的仓储、物流能力,在金华地区设有常驻的配送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拟提供的大米须通过国家QS认证;(*)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号(高阳大厦二楼)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四室七、开标时间:****年**月**日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四室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银行账号:****************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FW***)。十、其他事项:*、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国家QS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高阳大厦二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附件: http://***.******.***.cn/new/sxcgg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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