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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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发布不合格食品(餐具)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武汉市任家路中学使用的饭碗和菜勺(一)抽检基本情况。****年*月**日,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法定检验机构湖北省******工作人员,在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号,依法对武汉市任家路中学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年*月**日,我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湖北省******出具的*份《检验报告》,其中报告编号:PL****QSS-*****,显示武汉市任家路中学使用的饭碗“大肠菌群/**cm*”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PL****QSS-*****,显示武汉市任家路中学使用的菜勺“大肠菌群/**cm*”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三)原因排查及单位整改情况。当事人在****年*月**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加强员工管理及操作规范管理。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市场监管部门*****热线电话投诉举报。??附件: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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