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龙门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龙门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龙门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D**N****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设备名称数量预算便携式彩色B超*套人民币**万元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五、供应商资格:*.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报价方案。*.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有相关规定);注: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有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各项资料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同时须提供原件以供核查。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 ****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至**:**,**:**至**:**(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前往以下地址购买:******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号投资大厦*楼电话:****-******* 传真:****-*******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号投资大厦*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 分(注:**时**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号投资大厦*******惠州分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 年**月**日**时** 分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号投资大厦*楼会******惠州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文件下载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联系地址:江北云山西路**号投资大厦*楼 联系地址:龙门县新兴路邮编:****** 开户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