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LZG13-366关于专用设备采购的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依据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清单编号:*******)的要求,******受柳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二、采购编号:LZG**-***三、项目简要说明:专用设备及配件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四、 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柳州分公司评标室(柳州市河东路*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号)*、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彭宏庆评标委员会成员:彭宏庆、李小玲、玉以戎、全玉刚、类维军。六、中标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柳州市******中标供应商地址:柳州市三中路**号凯凌大厦*栋*-*号中标金额:壹佰柒拾陆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整(¥*,***,***.**)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七、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类维军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友谊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河东路*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号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八、公告说明:*、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受理电话:柳州市财政局:****-*************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