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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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项目编号:GZWH-****-*****、项目名称: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卫生厅*、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首次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更正内容:(*)“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 品目* 手持式有线条码扫描器”之条款“*.*扫描引擎:激光扫描(符合CLASS-II标准)”更改为“*.*扫描引擎:激光扫描(符合CLASS-II标准)或影像式扫描”;(*)“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 品目* 无线条码扫描器”之条款“*.*扫描引擎:激光扫描(符合CLASS-II标准)” 更改为“*.*扫描引擎:激光扫描(符合CLASS-II标准)或影像式扫描”;(*)“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三、评分标准*.*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评价分:(满分***分) 【权重值:*.**】”的描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品目)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进行评价(需提供证明材料)”更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品目)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进行评价(即:投标产品须列入财政部公示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需提供证明材料)”;(*)“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三、评分标准”之“*.*二维码识别功能评价分:(满分***分) 【权重值:*.**】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是否支持识别二维码的功能进行评价(需提供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标准支持二维码识别功能不支持二维码识别功能或未提供检验报告得分***分*分”更改为“*.*二维码识别功能评价分:(满分***分) 【权重值:*.**】根据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识别二维码的功能进行评价(提供可以验证的二维码类型的样品(与样机一起提供,用于验证识别二维码的类型)。标准能识别*种以上(不含*种)类型的二维码能识别*-*种类型的二维码能识别*-*种类型的二维码其他(不具备识别二维码功能或未提供二维码验证识别样品)得分***分**分**分*分(*)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改,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或差异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项目联系人:宋泽备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机构名称: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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