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中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编制项目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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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的《中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编制项目(采购表编号:农业(**)****,招标编号:****-****SZTC****),作以下内容澄清: *、供应商资格要求第*条“供应商须为国家海洋局认定的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单位推荐名录中的单位;具有国家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委员会颁发的海洋功能区划编制资格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修改为“供应商须为国家海洋局认定的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单位推荐名录中的单位;具有国家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委员会颁发的海洋功能区划编制资格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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