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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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BBHSCG******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大庆街道友谊路***号-*号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墙粉刷;墙砖、地砖修补粘贴;屋(墙)面防水更换铺贴;焊接;玻璃更换; 物资搬运转运;维修材料供应;以及不在物业维修班组服务范围内的水、电、木、门窗、家具的维修制做、水电抢修等工作。要求在接到维修任务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具体采购需求以采购人所列维修清单内容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年。 计划工期:以具体项目采购人要求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淮滨小区*#一层营业房*号 联系人:范工 电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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