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南湖公园水面经营权招租项目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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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湖公园水面经营权招租项目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czlycq******-***
各潜在竞价人:
现对“南湖公园水面经营权招租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一:合同上所写,出租范围内不能进行水产生产,不准投放饵料、施肥,只能进行游船经营和水体管理;请问只养鱼放鱼抓鱼,不投放饵料、施肥,可不可以,麻烦确认一下。如果不可以请合同补充,严禁养鱼放鱼,逮鱼捕捞等作业。
回复一:不可以,请按照竞价公告的要求严格执行。注:此澄清(答疑)视同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与竞价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竞价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竞价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竞价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招租单位: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成工 电话:***********
代理公司:安徽******
联系人:于工 电话:***********
联系地址:滁州市茂业长江财富广场B座****
****年*月**日附件:澄清公告.pdf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