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发稿时间 :****-**-**】 【阅读次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重新立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公告时间:****年**月**日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研究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商务部分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市)规划正高级职称(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分,具有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实施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具备一名城乡(市)规划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的得*分,每具备一名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人员的得*分,最高得*分;(*)每具备一名景观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分,每具备一名景观高级工程师得*分,最高得*分(限*名);(*)每具备一名市政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分,每具备一名市政高级工程师得*分,最高得*分(限*名);(*)每具备一名交通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分,每具备一名交通高级工程师得*分,最高得*分(限*名);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个月(****年**月-****年*月)的任意*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满足即可。修改为: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市)规划正高级职称(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分,具有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的得*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实施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具备一名城乡(市)规划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的得*分,每具备一名城乡(市)规划高级职称人员的得*分,最高得*分;(*)每具备一名景观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分,每具备一名景观高级工程师得*分,最高得*分(限*名);(*)每具备一名市政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分,每具备一名市政高级工程师得*分,最高得*分(限*名);(*)每具备一名交通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分,每具备一名交通高级工程师得*分,最高得*分(限*名);注:*.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中的任意*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满足即可。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左丽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号
联系人:陈锦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号(烈士公园东门南侧)湖南证券大厦六层
联系人:左丽、刘慧婷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