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县北山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法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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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XTC-*******一、工程名称长沙县北山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法人招标二、项目概况北山大道项目起点为长沙市开福区沙坪村与长沙县北山镇金星村交界处的沙塘附近,规划沙坪互通出口,终点为北山镇官桥村与荣合村交界处的长塘附近,既有卫青线(X***)上。道路全长*.***公里,路幅宽度**米,设计时速**公里/小时,中桥***米(*座),涵洞**道,绿化、路灯照明、排水、管线、交通设施工程各*.***公里,为特大镇镇区主干道设计标准。项目投资估算*.*亿元(不含按项目法人招标模式建设所产生的投融资财务费用),其中工程建安费*.**亿元,征地拆迁等项目前期费用约*.**亿元,项目前期费用中需投资人承担部分为****万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设计施工图》为准,工程预(结)算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果为准。三、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北山大道等道路的投资建设,中标人将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工程竣(完)工验收后将项目移交给业主或业主指定机构。项目建设内容抱括北山大道道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土石方、绿化、路灯照明、排水、雨污管线、电力管线、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设。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四、运作模式中选人作为本项目的建设-转让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建设与回购合同并按该合同规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及缺陷修复任务。同时,中标人******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于项目所在地(长沙县)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五、前期费用本项目需中标投资人筹措交招标方使用的前期费用约人民币****万元,中标人须根据招标方的前期费用使用进度和具体需要及时支付,但总额不超过以上约定金额。六、回购安排*、工程竣(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即为项目回购期的起始之日,回购期为三年,共六期,每期六个月,期末回购。*、对于中标投资人实际投入的工程前期费用,回购方在项目竣(完)工验收合格之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实际投入前期费用的**%及该前期费用产生的财务费用,其余本息在第四个回购期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毕。*、建设期内建安工程费部分不计取利息,对于建安工程费及其回购期内的财务费用,回购方从项目竣(完)工验收之日起,在三年内,以“等额还本,逐期付息”的方式分六次将项目结算款及相应的财务费用支付给中标投资人。*、长沙县******经长沙县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回购主体,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回购合同》的签约七、融资支持长沙县******经长沙县人民政府授权向投资建设方出具回购承诺函。八、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同时投标人企业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亿元以上(含*亿元);(*)截止****年**月**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年**月至报名截止日)有*个(含)以上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亿元或累计投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长沙市、县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报名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年 ** 月 * 日-****年 ** 月 * 日(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地点:长沙县北山镇人民政府、北山大道建设指挥部(北山镇蒿塘南路**号,北山邮政局旁)十、报名资格审查要求请报名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验证留复印件两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原件(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限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独立的会计事务所就企业****年财务报表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附财务报表中体现“营业收入”或可计算出“企业净资产”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五年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项目合同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上材料且符合要求方可报名。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报名后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予退还。十二、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的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十三、投标担保*、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共计人民币****万元的投标担保,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和(预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上投标保证金及(预交)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保证金的专用管理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或其他帐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十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联 系 人:陆先生联系电话:****-********招标机构:******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楼,或长沙县星沙镇东二路(开元东路)幸福里小区C栋****室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北京)****-********(长沙)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