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标数据传输采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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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 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就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标数据传输采集仪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编号:EZC-****-ZX**** 二、项目名称: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国标数据传输采集仪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包国标数据采集传输仪**台; 第*包国标数据采集传输仪**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 *.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 )免费下载。六、报名方式: 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即可报名。(注:*.邮件主题名称必须注明:“报名参加XX项目”;*.邮件内容中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七、投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室。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室。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质疑电话:***-********,传真:***-********。十、联系方式: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蕾冰 电话/传真:***-********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号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联系人:陈润田 电话/传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