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LZHG13-027关于鹿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3年度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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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委托,就鹿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年度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鹿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年度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工程采购编号:LZHG**-***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灌溉渠改造、排灌渠改造、修建农田防护堤、田间道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 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柳州分公司(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号之-*栋*楼)五、中标供应商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金沙大道***号阳光新城二组团丽水苑**-*-***号中标金额: 人民币伍佰叁拾伍万肆仟玖佰贰拾陆元整(¥*,***,***.**)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邝坚*、电话:****-******* 传真:****-********、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号之-*栋*******柳州分公司*、邮政编码:******七、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八、公告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