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SJT13-024关于专用仪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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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磐******受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并于****年**月**日发布成交公告。截至****年**月**日,原公告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时间未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未提交任何情况说明材料。现经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局申请,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SJT**-***二、项目简要说明:采购专用仪器设备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文件。三、 评标信息:*、评审(谈判)日期:****年**月**日*、评审(谈判)地点:广西鑫磐******柳州分公司评标室(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号阳光***城市广场*号楼*层*室)五、成交供应商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南宁市中山路**号金外滩商务大厦***A室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万玖仟伍佰元整(¥******.**元)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联系人:周 瑜电话:****-******* 传真:****-********、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号阳光***城市广场*号楼*层*室*、邮政编码:******七、公告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八、公告说明:*、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监督管理部门: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广西鑫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