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二次)兴城市白塔满族乡白塔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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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兴城市白塔满族乡白塔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招标单位:兴城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恒信 ]招标代码:************** 重要材料 ******受兴城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为兴城市白塔满族乡白塔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 兴城市白塔满族乡白塔村等五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兴城市国土资源局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工程规模:***.****公顷 *.工程计划工期:一年。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设计中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分项工程的施工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其他事宜: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本项目的各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可以优先选择中标项目顺序,否则按招标编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和水电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有能力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任务,具有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其中一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具有工商注册土地开发整理经营范围且具有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经验的施工企业。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信等级条件 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四、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及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开始,****年**月*日**:**时截止。地点在******(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上新阶大厦****室)。 *.报名要求:投标人请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由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出具)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开始,****年**月*日**:**时截止,在******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不含其它材料),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地点在开标前五日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兴城市 联 系 人:陈洪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上新阶大厦****室 联 系 人:韩 笑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