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枞阳江堤管理区保护利用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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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江堤管理区保护利用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FAZN*****二、项目名称:枞阳江堤管理区保护利用项目(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池镇中心街***号中标(成交)金额:柒拾叁万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信息*枞阳江堤管理区保护利用项目(二次)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施工范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凌志平皖****************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五、评审专家名单殷丽洁,胡海鸿,石城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号科研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枞阳江堤管理区保护利用项目(二次)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安徽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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