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佛冈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大楼医用气体系统和附属设备采购项目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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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冈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佛冈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大楼医用气体系统和附属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TCG***)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之“(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之“*、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技术说明及要求”之第*点,原要求为“(*)制氧系统为单机组配置,制氧主机单机组制氧量必须≥**m*/h”,现修改为“制氧系统为双机组配置,制氧主机单机组制氧量必须≥**m*/h”。*、“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之“(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之第*点,原要求为“*、制氧系统设备的配置清单及规格技术要求”,现修改为“医用压缩空气系统的配置清单及规格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均无修改内容。●原招标文件与该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各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曾思广。电话:****-*******。传真:****-*******。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号商业大厦*楼。●采购人信息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地址: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号。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