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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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验政府规章实施效果,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年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等有关规定,我局计划采取简易程序对《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制定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主要目的,一是对《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梳理和分析《办法》的相关执行经验和问题反馈。二是通过评估《办法》实施效果,为我市制定城建档案地方性法规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评估小组  为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此次评估成立评估小组,组长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城建档案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档案馆、政策法规科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小组成员包括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档案馆、政策法规科和市档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法律专家、行业管理专家等。  三、评估标准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合法性标准各项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相一致*合理性标准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得到体现*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必要、适当,是否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立法目的*法律责任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协调性标准政府规章与同位阶的立法是否存在冲突,规定的制度是否互相衔接,要求建立的配套制度是否完备*可操作性标准规定的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于操作*规范性标准立法技术是否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影响到政府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实效性标准政府规章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的立法目的  四、评估方法及措施  本次评估拟采用以下*种评估方法:  (一)召开座谈会。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法律专家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业务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听取《办法》自修订实施以来存在的现实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并对实践中发现的立法盲点与立法技术进行梳理。  (二)问卷调查与分析。  制作并发放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镇街政府、工程建设责任方、档案数字化服务商、社会公众等的调查问卷,了解各类主体对《办法》的知晓度,对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的评价,执法评价、守法评价以及对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三)立法比较分析。  将《办法》与上位法、同位阶相关法比较,分析其合法性、协调性,同时将与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等其他城市城建档案管理的立法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专业性、可操作性等,并吸收其他城市立法的有益经验。  (四)文献研究。  对实施以来相关的政策、文件、报告、资料进行详细的梳理和分析,并广泛阅读相关学术资料。将实证研究中的发现与上述资料进行对照,以增强评估的说服力。  五、各评估阶段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年*月上旬,成立评估小组,设计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完成评估的准备和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月中旬至下旬,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一是收集相关资料;二是召开座谈会,访谈个别专家、调研相关管理部门;三是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  (三)分析和撰写报告阶段。****年*月,回收并分析调查资料。分析我市城建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起草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征求专家意见。  (四)审核、提交报告阶段。****年*月,梳理、分析、总结前期调研成果,结合专家修改意见,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报送市司法局。附件下载:附件*.调查问卷二维码.wps附件下载:附件*.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年修正).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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