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拱北口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预公告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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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珠海市口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拱北口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FW ;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组织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预公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完工期 *. 项目名称:拱北口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 完 工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珠海市外的投标人还须具有珠海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备案证明。 *.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联 系 人:招先生****-*******(项目咨询) 传 真:****-******* 联 系 地 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楼 珠海市口岸局 ******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