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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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江******: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于****年*月*日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永人社监字〔****〕第**号),要求你单位在****年*月*日*时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携带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到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询问调查,因你单位的经营场所无明显标识且已无人经营值守,法定代表人刘辉联系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该法定代表人家庭住址也被退回,截止****年*月**日未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永人社监字〔****〕第**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期满,即视为有效送达。同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如逾期未依法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证明投诉人所反映欠薪不属实的,依据《保障农农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条“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有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我局将对投诉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予以认定。同时将依法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和《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决定书》。特此公告。附件*.《劳动保障监询问通知书》(永人社监字〔****〕第**号)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