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安装永久路灯目采购项重新询价公告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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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安装永久路灯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安装永久路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安装乐昌峡坪南安置点场内永久路灯采购项目 项 * *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安装乐昌峡莲塘安置点场内永久路灯采购项目 项 * 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以对以上两个包号进行报名投标,并分别拟好投标文件。供应商必须对投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行的独立法人; (三)供应商必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四)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办理方法点击下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号)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各包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采购中心不收现金,供应商须先将报名费汇入指定银行,然后凭收款回执到乐昌市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一)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号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八、询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九、询价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号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询价文件公示: 《包一询价文件》(点击下载) 《包二询价文件》(点击下载) 十一、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中国银行韶关市乐昌支行 帐号:************ 采购人: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