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番禺智慧城市之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地块五)和广州国际创新城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研发孵化园配套管理综合楼项目(地块六)基坑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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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智慧城市之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地块五)和广州国际创新城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研发孵化园配套管理综合楼项目(地块六)基坑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至 ****-**-**止),具体如下: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盛通******投标价(万元)***.******.***.******技术标得分***.******.***报价得分***.******.***.**综合得分***.******.***.**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彭功勋/粤高职证字第*************号//广东******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广******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市建设******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广东******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投标文件广东******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提供监测报告******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广州市城******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联系人:蔡权权;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号建设局大楼二楼;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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