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生态环境部关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我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我部对*个建设项目(不含海洋工程及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传  真:***-********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号邮  编:******序号名称文号时间*关于******新疆轮台阳霞矿区塔里克一号矿井项目(***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号****-*-***关于吐鲁******新疆七泉湖矿区新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号****-*-**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