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润混凝土(方山)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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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内容--开始?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华润混凝土(方山)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编号:S******D************标的名称:标的编号:转让方名称:******转让比例:***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万元挂牌期间:**挂牌日期:****-*-**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否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前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行了解当地城市土地政策及规划,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 (*)本方承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产权公告所揭示的内容,已知悉并接受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商登记、财务状况、合同签订履行、法律经济未决事项及其或有负债、资产等事项情况及项目建设、经营情况、资质情况、政府要求等),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标的,不得就前述信息导致的标的企业及本方损失向转让方进行追溯及主张索赔。 (*)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本方同意在取得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提供办理登记所需的签字盖章文件、新任职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等,并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监事、总经理、负责人的变更等事项)同意在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方名下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 (*)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自标的股权产权交割日起*个月内,受让方保证并促使标的企业尽快去除企业字号中包含的“华润”或“华润建材”、“华润混凝土”字样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标的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或政策原因造成相关资质证照暂无法办理变更登记,标的企业在本次产权交易交割后不得在新的经营活动中复制、使用华润建材和/或其关联方的名称、字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或其他能使第三方识别甲方和/或其关联方的特定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华润”、“华润建材”、“华润水泥”、“华润混凝土”、“润丰”、“润丰水泥”、“CRC”和华润图形商标),亦不得再对外宣称与华润建材和/或其关联方具有代理、代表、合作伙伴或其他性质的商业关系。 (*)本方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及股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工商变更过程中涉及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变更,审核报批时间不受转让方控制,本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重要信息披露:*.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拥有一块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位于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保安村、西相王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方国用(****)第****G**号)。该土地一直闲置,只有地界、未砌筑围墙,已被当地村民耕种。其所处位置为吕梁新机场建设预留的空港物流园区范围,已纳入政府统一规划,未经政府批准不允许企业对项目用地自行处置。 *.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涉及一起未审理完结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案号(****)晋****民初***号,管辖法院为吕梁市方山县人民法院,案件争议标的为****.**万元。该案原告为山西中盛新型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华润混凝土(方山)有限公司和方山县大武镇农经服务站,案件开庭时间定于****年*月**日。后原告于****年*月**日当日临时申请追加方山县大武镇人民政府为被告,法院准许,故该案件延期开庭至****年*月**日。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债权债务确认书》及《回执》,截至****年*月**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股东借款余额为人民币【****】万元。上述债权与标的股权捆绑转让,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万元,其中:华润混凝土(方山)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底价为***.**万元;相关债权转让底价为****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为股权的溢价。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g*****bj*******数据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名称:华润混凝土(方山)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注册资本(万元):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P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规模: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注册地(住所):核准(备案)机构: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评估基准日:律师事务所:内部审议情况:决议类型:转让行为批准时间:财务指标(单位:万元)审计年度(****) 营业收入(上年度):*利润总额(上年度):净利润(上年度):-**.**资产总额(上年度):*,***.**负债总额(上年度):*,***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本年度 ****-*-**财务报表【月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企业股东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东持股*********主体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