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九江县县城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补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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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招标人研究,现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补遗如下:将九江县县城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款的内容修正为“施工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法人代表及建造师名称必须与水利厅网站在开标截止时间公布的《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施工监理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