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智慧园区”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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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智慧园区”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和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经发委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智慧园” 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报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智慧园区”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建设采购项目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ZF***三、招标内容: “智慧园区”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建设采购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作为乌鲁木齐智慧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根据乌鲁木市和高新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发挥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以服务园区企业为宗旨,围绕园区重点服务需求及特点,统筹全区服务资源,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为全面履行政府对企业公众和经济社会管理等职责提供支持;为政府实现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的应急决策、科学判断提供技术支撑。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境内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文件原件;(*)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文件原件;(*)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国家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的文件原件;(*)投标人需具有承接****万元以上项目工程建设经验及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负责本次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具有实际相关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六、招标文件售价:***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八、开标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名称:************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楼J座十一、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转****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