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石狮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1、2#楼工程施工监理答疑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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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楼工程施工监理答疑标题:石狮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楼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时间:****-**-**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招标编号:狮乾坤招字[****]第***号工程名称 石狮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阶段监理招标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七篇 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中第三条款更改为:一、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中标候选人的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标准(*)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审不合格的;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③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④近六个月,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二、中标人产生程序第*步 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第*步 按照经评审的中标候选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号码。第*步 由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中公开随机选取一名中标人。三、可以重新选取中标人的情形*、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结果的,选取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选取中标人。*、在选取中标人的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失误且影响公平的,选取的中标人无效,应当重新选取。*、因上一次选取所确定的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可以重新选取中标人,参与重新选取的名单仍为第一次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本招标项目历次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除外):(*)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或投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确有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并被判定为中标无效的。四、取消招标文件中“第七篇 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中第八条款。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