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2015年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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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二.采购项目名称:****-****年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三.采购项目编号:CAZFCG[****]***号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更正理由:评分细则关于社保参保缴纳有变动。六.更正事项:评分细则中有四处涉及“上述人员必须具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年*-**月份的社保参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投标企业员工。”更正为“上述人员必须具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年**月或**月以后的社保参保证明;开标前由专家组随机抽查潜在投标企业用工情况,并作为计分参考依据。七.其他事项: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联系人:王素婷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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