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关岭自治县2013年度第二批及“三年攻坚”通村油(水泥)路建设工程(四标段)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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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年度第二批及“三年攻坚”通村油(水泥)路建设工程(四标段)监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关岭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委托北京******(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关岭自治县****年度第二批及“三年攻坚”通村油(水泥)路建设工程(四标段)监理招标已于 **** 年 ** 月**日 ** 时 ** 分在北京******评标室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科达******中标价:下浮*% 中标工期:施工期+保修期项目负责人:赵其林项目负责人资质:监理工程师资格(职称)证号: JGJ*******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华路捷******中标价:下浮*% 中标工期:施工期+保修期项目负责人:高铁树项目负责人资质:监理工程师资格(职称)证号: JGJ*******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通力达******中标价:下浮*% 中标工期:施工期+保修期项目负责人:张中林项目负责人资质:监理工程师资格(职称)证号: JGJ******* 中标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