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年宿州市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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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宿州市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BT-******* 二、项目名称:****年宿州市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号*******综合楼***室 成交金额:**万元(*.**元/亩)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宿州市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亚萍、刘浩、周远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河中路***号*栋****室,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林业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林业局  地 址:宿州市淮河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  地  址: 宿州市汴河中路***号*栋****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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