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贡山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贡山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贡山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传 真:****-*******通讯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出文日期*《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贡山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怒环审贡〔****〕*号****年*月**日附件:《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贡山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怒环审贡〔****〕*号)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