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对【苏州弘瀚光电有限公司机动车辆车灯模组扩建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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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吴中经开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号
邮 编: ******
联系单位: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机动车辆车灯模组扩建项目苏州市吴中区 城南街道兴南路********南京大学环境规******项目拟投资***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机动车辆车灯模组 **** 万件的生产规模。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达到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喷码、锡膏印刷、印刷机自动擦拭、酒精擦拭、回流焊、人工补焊、三防漆涂覆及固化、模组组装手工/自动焊接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现有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现有**m高F**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部分车间无组织排放。(*)噪声本项目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 ***%利用或处置,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二次污染或其他影响。****年*月**日至*月**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业主主动公开,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