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大冶市高河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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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高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第*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HBSJ-******SL-****** 一、招标概况 大冶市高河闸除险加固工程 于 **** 年 ** 月 * 日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 年 ** 月 * 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 **** 年 ** 月 *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大冶市高河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标段号:第*标段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 扬州****** 扬州众大****** 投标报价 *******.** 元 *******.** *******.** 质量目标 / / / 工期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 XK**-***-***** XK**-***-***** XK**-***-*****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 /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青岛大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大沽河拦河闸坝工程 郴州市四普庄、邱家湾和东街桥水闸设备 江苏河******钢坝闸设备采购 获奖信息 / / / 其它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 公示期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通过书面材料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且由投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以便调查核实。如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大冶市高河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大冶市 联 系 人: 石科长 电话(传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号 联 系 人: 刘代真 电话(传真): ***-******** ,***-******** * .行业主管部门: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号 电话(传真):***-********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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