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年蚌埠市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商品房成本调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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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ydl****【***】 二、项目名称:****年蚌埠市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商品房成本调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地源不******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号嘉华中心B座****室‌‌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蚌埠市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商品房成本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年蚌埠市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商品房成本调查项目,采购内容为蚌埠市****年第二季度至****年第一季度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年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年第二季度至****年第一季度,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崔晓峰(组长)、陈华、赵晓峰、吴岭、程凯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人:车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号楼***室  联系人:缪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女士(采购人代表)、缪工(项目负责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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