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年蚌埠市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商品房成本调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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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ydl****【***】
二、项目名称:****年蚌埠市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商品房成本调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地源不******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号嘉华中心B座****室‌‌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蚌埠市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商品房成本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年蚌埠市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商品房成本调查项目,采购内容为蚌埠市****年第二季度至****年第一季度城市地价监测评估与****年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年第二季度至****年第一季度,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崔晓峰(组长)、陈华、赵晓峰、吴岭、程凯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人:车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号楼***室
联系人:缪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女士(采购人代表)、缪工(项目负责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