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来安县中央大道22号驾考中心门面房招租项目1号、2号、7号、17号标的物(二次)2号标的物、7号标的物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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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中央大道**号驾考中心门面房招租项目*号、*号、*号、**号标的物(二次)*号标的物、*号标的物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zlacq******-***
******受来安县******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来安县中央大道**号驾考中心门面房招租项目*号、*号、*号、**号标的物(二次)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号标的物成交人:吴秦松
成交金额:叁万伍仟壹佰玖拾伍元整/三年(*****.**元/*年)
*号标的物成交人:刘德花
成交金额:伍万叁仟贰佰壹拾壹元整/三年(*****.**元/*年)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售单位:来安县******
联系方式:胡雅婧***********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樊岑竹 ***********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出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出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楼,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出售单位:来安县******
代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