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公安局2025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执法执勤用车4)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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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编号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发布时间****-**-**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号;联系方式:田老师;***-********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C区***;联系方式:熊女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项目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项目包个数*采购结果总金额*元定标日期****-**-**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报价合同包* 终止原因:投标人不足三家各包合同履行日期/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情况附件备注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计划号:********************;*、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警车;*、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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