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政务文化中心食堂内新增特色餐饮装饰施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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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SW***C****SG*** 二、项目名称:政务文化中心食堂内新增特色餐饮装饰施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万达二期一号楼写字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政务文化中心食堂内新增特色餐饮装饰施工项目 施工范围:铁山宾馆利用政务文化中心食堂内原大江市集超市,改为特色餐饮,主要经营淮南牛肉汤、麻辣烫、平锅炒面和小笼汤包等,现进行装饰施工项目的招标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装饰施工,交付使用 项目经理:丁金祥 执业证书信息:皖************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镜、何芳芳、王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更兴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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