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切削液 集中处理系统(二次)谈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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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切削液 集中处理系统(二次)谈判结果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一拖(洛阳)******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切削液集中处理系统(二次)进行了开标、评标工作,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采购方式转为谈判,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一拖(洛阳)******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切削液集中处理系统
*、招标编号:YTO****-S***
二、招标内容:
采购全新切削液处*******号厂房区域机加工设备切削液、加工铁屑,进行回收、分离和过滤,并通过管道将过滤后的干净达标切削液直供机床使用,铁屑通过甩干后集中收集处理。涉及的主要内容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切削液集中处理设备附属的冷却设备采购安装、管网与设备的安装连接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谈判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室
五、谈判结果
成交人:南通******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拖(洛阳)******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号
邮? 编:******
联系人:倪先生、王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室?
邮? 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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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谈判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同时公示三天。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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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