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及服务项目单一来源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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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进行投标报价。*、采购编号:FZJL*********R*、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及服务项目一览表”,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条件:①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②具有国家工信部的车辆改装公告资质证书;③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⑨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产品管理等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招标文件每份***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泉州分公司五楼会议室(泉州市城北路西段***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投标报名地点:福******泉州分公司(泉州市城北路西段***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备索: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及服务项目(二次发售稿).doc地 址:泉州市城北路西段***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三楼(原汽车西站边)。E-mail: ****** 邮 编:******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小张收 款 人:福******泉州分公司开 户 行:******泉州丰泽支行帐 号:**** **** **** **** ****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