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第三标段施工补充通知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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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答疑*、招标文件中第**页、**页、**页中材料单价调整修改为“材料单价:材料单价同预算审核文件,如预算审核文件没有的材料按投标时漳州市造价站公布的信息价,《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首先参照厦门信息价,若厦门信息价没有,再参照福州的信息价,若信息价与市场价相差较大,则以市场价计入,并报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确定后作为调整依据,若以上均无法采用时先由监理人、业主与施工方三方协商确认的市场价计入,最终结算时以财政审核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最终结算时以有权机构审核为准”均修改为“最终结算时以财政审核为准”。*、本工程的价格调节基金结算时按实支付,如无发生,招标人将从工程款中扣回。*、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有变动,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正确的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前”。*、本工程的甲供材料为:钢筋、钢绞线、沥青商品砼、水泥、水泥商品砼。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 标 人:漳******代理单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