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长兴鑫威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纺织面料4200万米、化纤丝1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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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各类纺织面料****万米、化纤丝*****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水口乡工业集中区。 *、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拟投资****万元,利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集聚加弹机*台,并配套牵经机*台、磨毛机*台等生产及辅助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纺织面料****万米,化纤丝*****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规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向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经度 纬度 * 横山浜 ***.****** **.****** 居民 **户 环境空气 GB****-****中二类区 北侧 **m * 横山村 ***.****** **.****** 居民 **户 南侧 ***m * 鼎嘉雅苑 ***.****** **.****** 居民 **户 东侧 ***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表*标准,纳入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的表*二级标准。对周边影响较小。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弹含油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水喷淋+除雾器+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达标后高空排放。根据HJ*.*-****《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选用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废包装固废、废丝、废油、浮油、喷淋废液、废加弹油剂桶、废油桶、废黄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土壤、地下水:根据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由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只要企业在落实防腐、防渗等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是可接受的。 *、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存在火灾、泄漏、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龙山村农村生活污水终端系统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加弹含油废气。加弹含油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水喷淋+除雾器+工业型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设备选型时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室外风机等安装防护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加弹机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采用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厂区固废按要求分类收集,并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一般******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危废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废水、废液渗入地下水系统和土壤。 *、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有效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年产各类纺织面料****万米、化纤丝*****吨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长兴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长兴县域总体规划、长兴县水口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对象: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第二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水口乡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沈金良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号龙申综合发展中心*幢***室 联系电话:*********** 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兴县锦绣路*号行政服务中心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或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公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