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关于解除与范凤兰等5名长期不在岗人员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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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范凤兰等*名人员长期不在岗,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经学校研究决定,解除我校与范凤兰等*名人员的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进行公告。 自****年*月**日公告之日起,学校解除与范凤兰、陈修栋、甄德帅、方银叶、陈光伟等*名人员的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请上述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到学校人事处办理离职手续,逾期办理责任自负。 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人员名单具体如下: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人员名单序号二级学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备注*化学化工学院范凤兰女****-**-***化学化工学院陈修栋男****-**-***化学化工学院甄德帅男****-**-***教育科学学院方银叶女****-**-***预科教育学院(独山校区管委会)陈光伟男****-**-**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年*月**日一审:周远力 二审:何捷 三审:陈佳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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