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黄姚小区二期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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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浦口区泰山街道办(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黄姚小区二期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编号:PKZC—****GK****、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黄姚小区二期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年**月**日上午*:**-*:**(过时不候),地点:浦口区泰山街道(具体地址请咨询采购人)。请相关供应商准时参加,投标人报名时需向采购人现场缴纳报名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后予以退还,无故缺席弃标此费用不退)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勘查现场且交纳押金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现场签到为准。联系人:文主任 电话:************、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采用本票、汇票、电汇(网上支付须经采购中心确认到账为准)和同城转账支票形式缴纳保证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浦口区财政局*号楼***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联系人: 刘 磊 谈判文件接收人:刘 磊电话:***-******** 传真:***-********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号邮政编码: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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