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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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编号:YFCG*********(*)(JJCG****—***)*.采购单位: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采购单位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地址:晋江市*.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及数量: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及服务一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文件》的获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元,如需邮寄另加**元。供应商也可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直接下载采购文件***(*)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设备及服务采购(定稿).doc,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缴交采购文件费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二楼开标大厅。**、本次采购拒绝原装进口产品(指整件产品原装进口)参与谈判。**、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政府采购办及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条的约定。**.《采购文件》备索。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E-mail:YFCG*******@***.com邮 编:******电 话:(****)********、********传 真:(****)********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