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关于惠阳区政府电子政务协同办公云平台项目(惠阳公易采〔2013〕24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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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阳区政府电子政务协同办公云平台项目(惠阳公易采〔****〕**号)更正公告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于****年**月**日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及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惠阳区政府电子政务协同办公云平台项目(惠阳公易采〔****〕**号)采购公告,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变更澄清,变更内容如下:*.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包**:应用软件第三项第***.******.***点“****.******.***电子印章厂商、产品资质要求产品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并通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签章产品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签名的规范,符合国家关于含有密码技术的信息产品政府采购的规定。产品获得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产品是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商用密码产品。产品原厂商获得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更正为:“****.******.***电子印章厂商、产品资质要求产品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并通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签章产品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签名的规范,符合国家关于含有密码技术的信息产品政府采购的规定。产品获得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包**:应用软件第四项第*点“*、设备安装、测试和验收要求:”更正为:“*、项目进度要求*项目的总体建设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总体设计、开发、实施及验收工作。投标人应提供具体、详细的工程实施进度安排。”该项目的变更对投标供应商的生产(订货)、交货等商务条款均无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该项目如期开评标。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采购人联系人:叶先生采购人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惠阳区人民政府主楼八楼信息产业中心电话:****-*******集采机构联系人:王先生集采机构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楼电话:****-*******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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