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经开区所)(2025.6.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富文本(经开区市场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利辛县万村千乡粮厦食品邦泰世纪广场店利辛县万村千乡粮厦食品邦泰世纪广场店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利辛县城关镇利辛县邦泰世纪广场*号楼***-***铺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在未向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利辛县万村千乡粮厦食品邦泰世纪广场店进行卷烟销售,****年*月*日被利辛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移送我局。至被查获时共购进**个品种**条卷烟:黄山(红皖烟)*条、黄金叶(商鼎)*条、黄山(黄皖)*条、黄山(国宾迎客松)**条、天子(金)*条、黄山(红方印细支)*条、黄山(风韵)*条、黄山(黑马细支)**条、黄山(金皖烟)*条、芙蓉王(硬)*条、苏烟(五星红杉树)**条, 经利辛县烟草专卖局核价卷烟价值共计*****元。****年*月*日下午下班前当事人从其他加盟店拿过来盘点所用上述卷烟,****年*月*日上午当事人工作人员上班后刚盘点完毕被利辛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查扣,截止案发时,当事人暂未销售,没有获利。罚款****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市监处罚〔****〕***号请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股打印《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缴款通知单》后,到相关银行(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cn)缴清上述款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利辛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