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书架采购项目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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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名称:百******质疑人住所:百色市右江区南大建材市场*-**、**号邮编:******法定代表人姓名:邓俊委托代理人姓名:杨毅联系电话:****-*******、***********百******:本公司于****年**月**日上午**时********以直接递交形式送达的关于书架采购(编号:GXBSZC****-J*-****-SYL)项目的质疑书原件。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核查,中标人(******)及南宁两家竞标人(广西************)的竞标文件,这三家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均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规定的货物规格和交货时间的要求,且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的评委在对这三家竞标人的样品评审过程中经测量后也认定这三家竞标人的样品均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的要求,属于符合要求和合格的样品。本项目整个评审过程是在百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的,且谈判小组也是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的规定对本项目各竞标文件进行的评审,本项目的评审过程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评标结果合法有效,贵公司所质疑事项不成立。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二)的规定,******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