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关于如皋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疑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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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皋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 疑问 的答复 *、招标公告的第*条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设备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 二 级)***.******.***、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必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含)。联合体其他单位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而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如下:“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根据招标法规定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的两个法人都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本次招标公告中关于联合体资质的规定是否不符合招投标法?是否专为某企业设定?该项目为智能化工程建议联合体企业均具备智能化资质,至少牵头企业为智能化企业。答: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于联合体各方资质范围内,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可作为牵头单位,符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答疑文件第*条:针对联合体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第*页中牵头单位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中第*点,其中提到的类似工程业绩如何认定?是否只要牵头单位提供业绩资料?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是否认可?一次答疑答: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需提供与资质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业绩,被牵头单位需提供与资质相适应的智能化工程业绩,两个业绩规模合并相加后,中标价或合同价不得低于***万元。如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则需提供业主证明等旁证材料。请问既然联合体投标中存在牵头企业,那么牵头企业的业绩应该占得比重较大,请明确牵头企业和被牵头企业的业绩比例。答: * 、三次招标时,已经明确原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规模: *** 万元改为 *** 万元; * 、牵头企业和被牵头企业不存在业绩比例,只要合并相加超过 *** 万元即可。 *、该项目提供的技术参数具有明显的指向性,部分设备尺寸都做了精确规定,部分参数为某些产品特有,其他品牌不满足,限制了投标人的品牌选择,同一系统推荐品牌档次不一,不在同一档次,建议重新提供推荐品牌 。答:可以重新选取品牌进行投标,具体做法参见原招标文件。 *、既然招标文件提供了多个品牌,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品牌都可以满足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中要求网络产品提供多个产品认证资料的复印件,是否针对某个品牌?建议取消提供产品认证资料。答:招标文件中提供了多个品牌的,都可作为投标品牌。技术规格书中凡是要求厂家提供的类似于产品认证、检测报告、质量报告、营业执照、各类证书以及要求厂家加盖公章等等要求的,全部取消。 *、部分集成商已经提前进行产品报备,导致部分产品厂商不发授权,不提供报价,是否有违招标公正性?答:本次招标时不需要提供所投品牌的原厂(或特约经销商)的服务质保函或项目授权书。 *、产品的参数和品牌是否以答疑中的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没有规定品牌的投标单位是否可以自行选择?答:以答疑书中的技术规格书为准。没有规定品牌的投标单位可以自行选择。 *、招标文件上要求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或汇票的形式出具,电汇保证金是否认可?答:电汇可以,但必须是从该投标单位的基本户出票。 *、计算机网络设备清单中,出口网闸(固化*个千兆电口,固化*个千兆光口,*个扩展插槽,*G 内存,内置***G硬盘,内置风扇,*+*冗余电源,固化*个USB*.*接口,*个SD卡接口,独立管理口)以及路由器(固化*个千兆电口,固化*个千兆光口,*G 内存,内置***G硬盘,内置风扇,*个USB*.*口,*个Console口)这两个设备为单一指向锐捷产品,华为、H*C均无此类产品,有失品牌选择的公正性。答: 出口网闸和路由器均为推荐品牌,投标单位既可用推荐品牌也可另选品牌投标,只要技术参数大于等于本技术规格书即可。 *、附件中,考勤系统和LED显示系统均无备选品牌,是否可自选品牌。答:可自选品牌。 **、机房UPS电源:三特是否指山特。答:是。 如皋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