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节期亮化所需物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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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节期亮化所需物资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节期亮化所需物资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采购人名称: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技术规范):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节期亮化所需物资。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地点:滦县。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身价格、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等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供货能力,包括维修、保养、修理能力的合格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照明LED电子亮化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有效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供应商资格预审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路**号)。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照明LED电子亮化产品的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法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