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增补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和清城区)2014年度公务车辆协议维修企业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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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分别受清远市财政局、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和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增补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和清城区)****年度公务车辆协议维修企业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ZTCG***三、采购信息*.*、内容:确定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和清城区)****年度公务车辆协议维修企业。*.*、数量:*家。*.*、协议服务期限: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四、采购公告信息*.*、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结果*.*、结果: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原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六、结果公示期*.*、本项目的结果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李幸男。*.*、电话:****-*******。八、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清远市财政局。*.*、联系人:胡女士。*.*、电话:****-*******。*.*、采购人: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联系人:钟女士。*.*、电话:****-*******。*.*、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联系人:潘先生。*.*、电话:****-*******。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